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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成都12月16日電(許茹、林碧鋒)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成都從明年1月1日起,用半年時間對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以加強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此次集中登記、核發的證件分為兩種:標準電動自行車核發電動自行車牌證、超標電動自行車核發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證。其中,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管理制度”,要求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其電器系統不具有可調節最高車速、具有腳踏行駛能力等條件的車輛;而對於此前購買的不符合“上牌”條件的電動自行車,可核發臨時通行證作為過渡,並鼓勵非機動車生產企業、經營者採取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廢舊非機動車。
  在集中登記核發牌證期間,申領、換領、補領電動自行車號牌及臨時通行證,統一收費為10元/輛。此外,為方便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申領電動自行車牌證和臨時通行證,除登錄網站咨詢外,成都將實行每天“朝九晚九”和每周7天工作制,並採取固定點位上牌和流動服務兩種方式,提供預約上門服務。
  據瞭解,成都擬設置電動自行車上牌點位428個。先期啟動的中心城區上牌點位167個,負責標準電動自行車牌證和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證的核發;併在中心城區每個街道辦事處設臨時通行證核發點位155個,負責臨時通行證的核發。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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