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的意義在於確認和保護不動產權益
  作者:李 倩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權利涉及千家萬戶,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當前一項重點改革任務,也是社會各界高度關註的話題。那麼,不動產登記的意義是什麼?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如何設計?這項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國土資源部將如何開好局、起好步?不久前,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有關負責人接受了記者專訪,對上述問題一一作出解答。
  不動產登記的意義何在?
  明確目標方向——確認和保護產權,為市場經濟保駕護航
  市場經濟的本質是產權經濟,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不動產物權的確認和保護制度,對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健全自然資源資產制度”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業、方便群眾,尤其是對進一步健全歸屬清晰、責權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夯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具體來說,根據國務院有關精神,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以下三方面意義。第一,有利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市場經濟本質就是產權經濟,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就是不動產物權的確認和保護制度,明晰不動產物權是市場經濟的前提和基礎。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進一步提高登記質量,避免產權的交叉或衝突,保證各類不動產物權的歸屬和內容得到最為全面、統一、準確的明晰和確認,以不動產登記較強的公示力和公信力為基礎,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的不動產財產權。第二,有利於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促進不動產登記信息更加完備、準確、可靠,根據準確有效的信息來進行不動產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創造條件。第三,有利於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最大限度整合資源,減少政府行政成本,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市場關係,完善政府運行機制,發揮市場的積極作用。通過整合登記職能,減少辦證環節,採取“一站式”服務等措施,節省登記費用,更好地方便企業、群眾申請和辦理不動產登記。
  路線圖、時間表如何設計?
  緊密倒排時間——3年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從2014年開始,用3年左右時間能夠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左右時間能夠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2014年3月26日,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會議提出,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時間緊、任務重、影響大,需要統籌謀劃,落實到思想上、統一思想,做好頂層設計。按照會議精神,不動產登記總的目標是,按照完善制度、方便群眾、統籌兼顧、平穩實施的原則,在基本實現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冊和信息平臺“四統一”的基礎上,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最終實現各類不動產從分散登記到統一登記的轉變,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
  目前,總的考慮是,從2014年開始,通過基礎制度建設、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範實施,用3年左右時間能夠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左右時間能夠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
  千頭萬緒從何入手? 

  平穩有序統一——圍繞“四統一”從法制、機制、信息化三方面著手
  突出法制建設、搭建制度框架;用好聯席會議平臺,平穩有序統一;實現信息共享,提供有效服務
  為加快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積極穩妥推進各項工作,國土資源部專門成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突出重點,抓好不動產登記制度頂層設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要求,目前工作已經取了一定進展:一是制定方案,溝通情況、做好下一步部門銜接工作准備。二是牽頭建立了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三是先期開展《不動產登記條例》有關重點問題的專題研究,初步形成了條例框架和研究成果;同步開展統一表卡簿冊和證書的研究設計。四是組織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技術規程和整合建立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的前期基礎研究工作。另外,我們還擬於近期召開研討會,就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
  今後我們將圍繞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冊和信息平臺這“四統一”,採取以下三方面推進措施:一是突出法制建設,在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技術規範等諸多層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二是用好聯席會議這個平臺,形成切實有效的工作銜接方案,指導監督地方推進工作;在推進統一登記過程中,各部門將做好工作銜接,實現平穩有序統一。三是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各類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方便社會依法查詢,提供有效服務。在此基礎上,逐步拓展信息平臺應用領域,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和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創造條件。
  在統一登記制度建立過程中,要保持工作的穩定和連續性,在機構尚未建立、職責和資料整合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各部門仍按原有的工作模式正常開展日常登記工作,不影響百姓順利辦理產權證書;在實施統一登記後,新證書投入使用,原來已經頒發的各類證書繼續有效,不強制換證,而是逐步替換舊證書,不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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